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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登记备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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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龄球运动协会 2006-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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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体会员场馆: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6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规范对北京市保龄球竞赛的管理,结合本市保龄球竞赛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保龄球场馆内竞赛规范化管理,根据体育竞赛管理实行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行对保龄球竞赛的行业自律管理,北京市保龄球运动协会将对北京市保龄球场馆举办的竞赛进行登记管理,并向协会提供相关赛事资料,望各保龄球场馆给予大力支持为盼。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如下: 主办场馆举办保龄球竞赛,应该在举办体育竞赛二十个工作日前向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龄球竞赛登记表(见附表); 二、保龄球竞赛规程; 三、经费来源证明材料和经费预算报告; 主办场馆应在赛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竞赛成绩册报送到协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扈洋、王铨宁 联系电话:83544982 传 真:83544983 电子信箱:bba@bowling.com.cn 附:《北京市保龄球竞赛登记表》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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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整理:王铨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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